各部门、系(部):
根据《关于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资[2018]4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就我院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对象
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我院教职工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1.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在网上报名时间:9月25日--10月20日(每天7:30—23:00),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,“网上报名”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。
2.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,持申报表两份(网上打印)到组织人事部领取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》、《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》、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》。
3.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按以下“第三条”准备纸质材料,于10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审核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4.组织人事部完成材料初审后,将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报学院审定后,于10月25日上报省教厅审查。
5.根据川教资[2018]4号文件要求,凡非师范专业申办教师资格证的,每人须交200元教师资格认定费(由学院财务处代收,统一划转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。
三、申请人上报审核的纸质材料内容
1.本人填写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二份),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并签名,每份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;
2.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3.学历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,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学历认证书复印件);
4.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5.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(一式一份);
6.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。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需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7.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;
8.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9.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教师职务、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,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;
10.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》(一式一份,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在体检结论处签章,体检表照片上也需盖章)。
11.学院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。
专此通知。
组织人事部
2018年9月25日